Abstract
傳統的閱讀方法是閱讀故事或事件,看作者怎樣說,然而在新的思想、新的理論、新的科技底下,許多學習的方法都不斷改變,是否閱讀也要隨新的時代環境的變動而有所改變呢?我們是否應重新建立合適的閱讀方法,是否閱讀一定要完全掌握故事或事件的發展,是否我們一定要尊重作者的創作作品,如果孩子從文本中閱讀的不是故事,而是一些細節的東西,或是看到的完全不是作者原意,那麼是否就是不能算是閱讀了? Bromley (1996) 指出孩子對文學有反應是很個人的,是通過他對事物的看法和經驗,還有故事的情境和人物所影響。例如孩子在讀 Patricia MacLachlan, All the places to love時孩子所感覺到的是美麗、舒服、真誠的大自然,而不是記得到過哪些地方;他們記得有麥田、河流等,因此所閱讀的就有了偏差。如果說孩子老是記不住所讀的故事,而記得只是一些特別吸引他的事物,我們怎麼辦?本文將探討在不違反兒童的本性之下,如何考慮探究閱讀的新方法和方向。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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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Dec 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