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香港學生由幼稚園階段開始學習書寫漢字,身為幼兒啟蒙的幼稚園教師(幼師),教授幼兒字形,多以香港教育局編著的《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2007)為依歸,輔以台灣教育部《常用國字標准字體筆順手冊》(2002)作參考。然而香港幼師於教授字形時,往往因欠缺基本文字學訓練,容易把一些字形相近的部件混淆,影響教學。其中常令幼師混淆的部件,有「⺾」(艸)和「卝」。以「花」和「歡」字為例,「花」字從「艸」部;「歡」從「欠」部,左部件從「雚」,「雚」上部分為「卝」。「花」和「歡」二字均收錄於《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及《常用國字標准字體筆順手冊》,當中「⺾」及「卝」兩個部件,於字形上均有清晰區別,但大部分香港準幼師未能指出「⺾」及「卝」在字形上的分別。本文以「花」、「歡」為例,配合香港準幼師現況,淺談香港幼師漢字字形教學問題。 Copyright © 2017 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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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 (from-to) | 53-57 |
Journal | 語文建設通訊(香港) |
Volume | 114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Jun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