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看教師語文基準

胡少偉, 李傑江, 梁偉才

Research output: Chapter in Book/Report/Conference proceedingChapters

Abstract

教育統籌委員會在九六年發表的第六號報告書中,明確建議引入教師語文基準的政策,指出應訂定教師須具備的基本語文能力,規定所有教師均須符合所定的標準方可取得職前教學資格。特區行政長官於九七年施政報告中更明確指出於九八學年為所有教師訂定語文基準測試,規定在2000年所有新入職教師必須符合既定的語文基準,並要求所有在職教師於五年內符合基準。為執行有關的政策,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正著手研究及負責測試現職教師語文的基本水準。這項對教師有重大影嚮的教育轉變,引起不少前線教師的回嚮,為了全面了解小學教師對此政策方向和執行情況的看法,本會進行是次調查,希望向教育當局反映意見,使有關政策方向更有效地得到施行。 Copyright © 2000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Traditional)
Title of host publication一九九九教師教育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新世紀的教學效能及教師發展
Place of Publication香港
Publisher香港教育學院
Pages1-7
ISBN (Print)9629490382
Publication statusPublished - 2000

Citation

胡少偉、李傑江和梁偉才 (2000):小學教師看教師語文基準,輯於《一九九九教師教育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新世紀的教學效能及教師發展》(電腦光碟),(頁 1-7),香港,香港教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