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北京官話和粵語的處置式及其相關問題:以《語言自邇集》和《散語四十章》爲例

片岡新

Research output: Chapter in Book/Report/Conference proceedingChapters

Abstract

普通話的處置句以「把」字句為主,而粵語則不用「把」字句,只用「將」字句。但在十九世 紀粵語文獻上還可以找到另一個詞「𢬿」來表示處置。我們手上有威妥瑪在 1867 年出版的北京 官話課本《語言自邇集》和包約翰在 1877 年出版的《散語四十章》。《散語四十章》是《語言 自邇集》的翻譯版本。我們通過比較這兩本書,分析十九世紀當時的官話和粵語的處置句,並 探討粵語處置句的演變發展以及相關問題。結果表示當時的北京官話都用「把」字句來表處 置,而早期粵語就用「𢬿」字句和「將」字句。值得注意的是「𢬿」字句比「將」字句用得更 多。我們也發現「𢬿」本來是「拿持」義動詞。粵語「將」源自官話「將」,也具有「拿持」 義。十九世紀粵語「𢬿」和「將」都具有工具式和處置式用法。從類型學角度看,這符合世界 語言「拿持」義動詞的演變模式,也符合漢語方言處置句的語法化過程。通過跟官話進行比 較,我們分析粵語「𢬿」字句和「將」字句的語法功能,歸納起來這種語法表現應該來自兩種 原因:(1)內部原因:這本身是「拿持」義動詞本身的演變有關;(2)外部原因:粵語長期跟官話 接觸有關。同時,我們也發現早期粵語經常以非處置式形式表處置,相信這應該跟 VO強勢的語 序類型有關。 Copyright © 2023 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Traditional)
Title of host publication早期漢語方言語法
Editors 江敏華, 姚玉敏
Place of Publication台北
Publisher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
Pages335-359
ISBN (Electronic)9786267341247
Publication statusPublished - Jul 2023

Citation

片岡新(2023):十九世紀北京官話和粵語的處置式及其相關問題:以《語言自邇集》和《散語四十章》爲例,輯於江敏華和姚玉敏編《早期漢語方言語法》,(頁335-359),台北,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

Keywords

  • 早期粵語
  • 北京官話
  • 處置式
  • 工具式
  • 語法化
  • Alt. title: Disposal construction and related issues in Peking Mandarin and Cantonese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A comparative study of Wade’s and Burdon’s language manuals
  • Early Cantonese
  • Peking Mandarin
  • Disposal construction
  • Instrumental construction
  • Grammaticalization